3月29日,河南省委一号文件出炉,提出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不仅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更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等。这也契合了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河南将如何走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威尼斯官网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吴珍彩博士接受了大象融媒深读河南省委一号文件专题采访。
吴珍彩认为:一是要稳定产权结构,拓展股份权能。2020年河南省全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困户已经脱贫,一些地区将原享受的政策性资金分红转为了集体所有,这在解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上没有问题。但从产权结构看,此时的政策性资金转换成了股金,其产权应该属于贫困户,而这项脱贫资金贫困户还能享有多长时间有一定不确定性。产权结构不稳定必然会影响组织效率,各地应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尽早规划,稳定产权结构。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具有的六项股份权能:占有权、收益权、继承权、有偿退让权、抵押权和担保权。占有权和收益权是基本权利,在本次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基本得以实现。继承权和有偿退让权由于股权管理模式、价格机制等技术条件不统一,甚至不成熟,实践中这两种权利的实现还在不断探索中。抵押权和担保权由于涉及到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底线问题,加上产权结构稳定性存在风险,实践中这两种权利的推进也最为困难。下一步改革中,河南省各地在充分理解中央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精神和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拓宽股份权能。占有权和收益权是基础权能,要确保集体成员必须享有。继承权和有偿退让权关系股权价值深化和要素流动,是集体资产股份中重要权能,各地要依据股权管理模式,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股权价格确定机制,有序推进两个权利的实现。抵押权和担保权实现中的确存在风险,在农村融资困难、成本高的困境下,这两个权利对农村集体经济增长意义重大。各地应谨慎探索,在可控的区域内试点进行,尤其当地金融机构要创新技术手段,配合有条件的地方落实这两个权利。
吴珍彩还从要激活农村资源,释放改革潜能;要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完善带头人激励约束机制;要坚持差异化导向,发展特色产业;要培养集体意识,增强农户参与度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详细的阐述。她的观点得到了同行专家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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